中国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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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丹青.中国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路径选择[J].池州学院学报,2002,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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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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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是大陆法与英美法各自创设的,旨在规制合同履行风险的法律制度.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的方法对两制度内涵、价值及未来走向进行比较分析,并针对中国<合同法>将两制度规定在同一法律之中而导致的重叠与冲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作者认为,在完善预期违约固有规则的基础上,以预期违约替代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是修改<合同法>的现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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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两大法系 比较 |
Route Choice of "Anticipatory Risk Plead" and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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