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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路径选择
引用本文:贺丹青.中国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路径选择[J].池州学院学报,2002,16(2).
作者姓名:贺丹青
摘    要: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是大陆法与英美法各自创设的,旨在规制合同履行风险的法律制度.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的方法对两制度内涵、价值及未来走向进行比较分析,并针对中国<合同法>将两制度规定在同一法律之中而导致的重叠与冲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作者认为,在完善预期违约固有规则的基础上,以预期违约替代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是修改<合同法>的现实路径.

关 键 词: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两大法系  比较

Route Choice of "Anticipatory Risk Plead" and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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