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原则(三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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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远程.用人原则(三则)[J].师道,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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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远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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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梅县大坪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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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收获 爸爸:小军,听说你们今天上午上了法制教育课,你有什幺收获~. 小军..我知道了法律保护个人隐私。 爸爸:小孩子有什么个人隐私。 小军:比如我考了多少分是我个人的事,以后未经我的允许您不能偷看。矛盾 小强:妈妈,我的内心很矛盾。 妈担.有什么事吗0 小强:我不知道要不要把您抢我的游戏机的事告诉剐人。 妈妈:这有什么0想告诉就告诉。 小强:可书上说了,抢东西是犯法的。如果告诉了剐人,又怕别人知道我有个犯法的妈妈;如果不告诉别人,我又犯了包庇罪。 一作者单位..广东梅县大坪镇中心小学v新学年,班委改选,我想来个改革:只选一个班长,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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