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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的说明
引用本文:马立.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的说明[J].人民教育,1992(9).
作者姓名:马立
作者单位: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副司长
摘    要: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之后,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现在纲领有了,蓝图有了,关键是真正的重视,扎扎实实地抓,组织施工。”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国家教委立即着手组织全面施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教材改革就是其中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包括重新制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计划、各科教学大纲和编写新的各科教材三项内容。整个工程分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制订编写、整体实验和修改定稿三个阶段。这项工程进行了七年,现在已接近尾声,新的教学计划巳修改定稿;各科教学大纲已由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各套教材也已经过审查,一部分已通过审查,还有一部分经修改后即将复审。这套新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将于1993年秋季在全国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执行使用。新的教学计划现改名为《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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