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自治与它导:竞技仲裁理念之程序表达——以CAS仲裁为例兼及对我国之启示
引用本文:黄晖.自治与它导:竞技仲裁理念之程序表达——以CAS仲裁为例兼及对我国之启示[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36(1):20-24.
作者姓名:黄晖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2010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编号:CLS-D1040)
摘    要:运用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讨论了竞技体育仲裁中自治与它导理念的程序表达。研究结论表明,竞技仲裁不应持平兼顾二者,而应加权考虑仲裁程序的它导取向,赋予仲裁庭在案件管辖、程序管理、证据组织及裁决作出等方面的强势力量,确保竞技体育争议得到公正且高效处理;但应慎防它导性质变为仲裁庭之独裁。研究为我国建构适合中国的竞技仲裁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撑。

关 键 词:竞技体育  仲裁理念  仲裁程序  自治  它导  国际体育仲裁院
收稿时间:2011/10/31 0:00:00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