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信义义务——基于信托视角 |
| |
引用本文: | 何承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信义义务——基于信托视角[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23(7):80-84. |
| |
作者姓名: | 何承斌 |
| |
作者单位: |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安徽省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与风险防控研究”(AHSKY2020D89); |
| |
摘 要: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受托人对著作权人负有信义义务,信义义务的制度价值在于强化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为的监控,以实现著作权人利益最大化。信义义务具体包括忠实义务、公平义务和谨慎义务。忠实义务要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著作权人利益为唯一考量;公平义务要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公平对待不同的著作权人,不得厚此薄彼;谨慎义务要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管理和运营信托事务时尽到一个专业人士应有的谨慎和技巧,体现弹性化的客观标准。
|
关 键 词: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信托 信义义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