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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签名法》法律效力及归档的思考
引用本文:乐淑萍.对《电子签名法》法律效力及归档的思考[J].兰台世界,2012(Z3).
作者姓名:乐淑萍
作者单位:江西省血液中心
摘    要:电子文件能否与纸质文件一样作为档案来记忆历史、传承文化?这些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是档案界争论的热门话题.2004年8月28日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电子签名法》经审议批准通过,于2005年4月1日正式生效,有了法律保护,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字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书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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