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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
引用本文:蔡元培.论习惯[J].同学,2006(4).
作者姓名:蔡元培
摘    要:习惯者,第二之天性也。其感化性格之力,犹朋友之于人也。人心随时而动,应物而移,执毫而思书,操缦而欲弹,凡人皆然,而在血气未定之时为尤甚。其于平日亲炙之事务,不知不觉,浸润其精神,而与之为至密之关系,所谓习与性成者也。故习惯之不可不慎,与朋友同。江河成于涓流,习惯成于细故。昔北美洲有一罪人,临刑而慨然曰:吾所以罹兹罪者,由少时每日不能决然蚤(早)起故耳。夫蚤起与否,小事也,而此之不决,养成因循苟且之习,则一切去恶从善之事,其不决也犹是,是其所以陷于刑戮也。是故事不在小,苟其反复数四,养成习惯,则其影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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