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研究生导师职业权利的内涵、困境与实现路径
引用本文:董宗旺,田鹏慧.研究生导师职业权利的内涵、困境与实现路径[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2(9):63-70.
作者姓名:董宗旺  田鹏慧
作者单位:董宗旺,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科长,助理研究员,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石家庄 050024;田鹏慧,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石家庄 050024。
摘    要:保障研究生导师职业权利是全面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西方导师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是导师职业权利的现实基础。导师职业权利在法律层面体现出权利与义务共生的职权属性,表征为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四种基本形态。导师权益保护的缺位让导师应然职权行使面临多重现实困境,需要从强化导师招生话语权、构建导学共同体、赋予学术组织合理决策权、筑牢导师权利观等方面构建导师职业权利保障的实现路径。

关 键 词:研究生导师  职业权利  应然权利  实现路径
点击此处可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