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逗号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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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本立.对一个逗号的质疑[J].语文知识,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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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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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实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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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琵琶行〉序》中有“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句,其中逗号似有误。余以为应是“因为长句歌,以赠之”,或删去句中逗号。理由如下:一、从《琵琶行》全文看,不见自居易唱歌;从有关自居易的文字看,不载他有“善歌”之才能。现行高中语文课本的注说“歌”即“作歌”。那么,“为长句”是什么?不是写七言歌吗?这里把“歌”解作“作歌”岂不重复了吗?其实,“为长句歌”是符合实际的,“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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