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理应完善离职后职业病赔付
引用本文:
吴杭民.理应完善离职后职业病赔付[J].中国新闻周刊,2008(37).
作者姓名:
吴杭民
作者单位:
浙江杭州
摘 要: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日发文,明确职工在离开单位两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作出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关 键 词:
职业病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赔付
离职
劳动保障部门
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