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公开”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理解和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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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徵.“充分公开”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理解和适用[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5(3):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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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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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充分公开”是专利法理论中的一个专门术语,这一术语并没有直接出现在中国《专利法》的具体法条中。但是。各国专利法如美国和日本的专利法、《欧洲专利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中都有类似的表述。我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如何理解“清楚、完整”和“充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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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适用 程序 专利法 欧洲专利 实用新型 技术人员 技术领域 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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