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义理论的确立与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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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天云,宋晓蓉.多义理论的确立与否定[J].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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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天云 宋晓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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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音义对应关系角度来看,同音词与多义词没有什么不同,二者都是以相同的语音形式单位对应不同的意义内容单位。所以要确立多义词的存在,就必须与同音词相比较,以便把二者区分开来。许多语言学家都是这么做的,比如胡裕树等曾谈到:“多义词指的是一个词具有不同的意义,而同音词则是几个词具有相同的语音形式。”①韩俗等人则说得更明白:“同音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声音形式的词所构成的词与词间的关系,多义词是几个有联系的意义统属于一个语音形式下的一个词;换句话说,同音词是词与词的关系问题,多义词是同一个词的不同意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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