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媒体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新闻侵权官司的基础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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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阴卫芝.建构媒体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新闻侵权官司的基础路径[J].新闻导刊,2006(2):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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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阴卫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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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害名誉权案件占新闻侵权案件中的绝大多数,其中被告媒体被指控报道不实的案件又占多数。报道不实包括完全虚假的报道、报道不准确、对法制新闻随意评论等。但被告的媒体辩白说,他们由于匿名消息源、疏忽或是不知道如何选择等原因居多,绝少是出于“真正的恶意”。因此,本文认为建构媒体自身的行为规范,可以帮助记者了解报道规则、报道禁区、应注意事项,在多元的价值选择面前提供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了解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这个行为规范就是新闻行业自律大厦的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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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侵权案件 行为规范 媒体 侵权官司 自身 路径 新闻行业自律 匿名消息源 法制新闻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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