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下的地方与中央:以佤族聚居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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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明.土司制度下的地方与中央:以佤族聚居区为例[J].承德师专学报,2011(4):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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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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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教系,云南临沧67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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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通过土司制度实现了对佤族聚居区的间接统治,这一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中央王朝鉴于势力较大的土司难以控制,于是采取"众建土司以削其力"的方式,分而治之;另外,中央王朝利用各民族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削弱了土司的势力。土司制度的实施曾对佤族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民族融合等。但该制度的封建本质注定了它终将被历史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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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司制度 中央 地方 佤族 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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