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行政监督的制度困境与优化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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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宇飞.著作权集体管理行政监督的制度困境与优化路径[J].出版发行研究,2024(1):50-5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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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宇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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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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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行政法总则制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ZD19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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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作权集体管理行政监督是著作权集体管理行政监管体系的前置性环节,以利益平衡和禁止损害公益原则作为法理支撑。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行政监督包括著作权主管部门的专门行政监督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反垄断行政监督两类,存在监督力度有限、机制构造精细化不足、规范依据欠缺之困境。为此需要坚持完善以著作权法专门行政监督为主,反垄断行政监督为辅的监督格局;允许著作权人进行非独占性授权,以弱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行政垄断色彩;从明确职责范围、细化被动监督、引入行政裁决等方面完善专门行政监督的机制构造;并通过加强《反垄断法》相关条款解释、在著作权法体系内予以修法回应等方式补强反垄断行政监督的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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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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