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只能顾此失彼——兼与王瑞汉先生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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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维侃.比喻只能顾此失彼——兼与王瑞汉先生商榷[J].语文知识,1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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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维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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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铜陵新桥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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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瑞汉先生在《语文知识》1998年10月号《比喻不能顾此失彼》一文中提出:“比喻只用本体和喻体的某些方面相似,但如果只盯住相似的这些方面,忽视不相似的那些方面,也会给比喻带来伤害。”此说恐不够妥帖,其实比喻都只能是顾此失彼的。作者运用比喻来说理,读者通过比喻去明理,一旦作者读者达到各自的目的,便“到岸舍筏,见月忽指,获鱼兔而弃筌蹄”(钱钟书),比喻不过是渡河之“筏”,示月之“指”,猎鱼兔之“筌蹄”,换言之,作者在说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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