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比喻只能顾此失彼——兼与王瑞汉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姚维侃.比喻只能顾此失彼——兼与王瑞汉先生商榷[J].语文知识,1999(7).
作者姓名:姚维侃
作者单位:安徽铜陵新桥镇中学
摘    要:王瑞汉先生在《语文知识》1998年10月号《比喻不能顾此失彼》一文中提出:“比喻只用本体和喻体的某些方面相似,但如果只盯住相似的这些方面,忽视不相似的那些方面,也会给比喻带来伤害。”此说恐不够妥帖,其实比喻都只能是顾此失彼的。作者运用比喻来说理,读者通过比喻去明理,一旦作者读者达到各自的目的,便“到岸舍筏,见月忽指,获鱼兔而弃筌蹄”(钱钟书),比喻不过是渡河之“筏”,示月之“指”,猎鱼兔之“筌蹄”,换言之,作者在说理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