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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时期确定教师合理报酬初探
引用本文:刘飞燕,杜学元,徐安兴.经济转型时期确定教师合理报酬初探[J].当代教育论坛,2006(7):93-94.
作者姓名:刘飞燕  杜学元  徐安兴
作者单位:[1]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研究生 [2]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 [3]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教授
摘    要:一、我国教师报酬现状 目前我国教师工资基本执行的是93年所进行的新工资制度,较之从前有以下变革:在工资制度上与国家机关脱钩;在行业分类上,教育与科研、卫生等为第一类;在拨款方式上学校划归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全称为中小学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在一定时间内为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繁重复杂程度;实行定期升级,适当体现每年业绩差异的办法。津贴具有活工资的职能,主要体现各类人员的岗位特点、工作实绩、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异。在各学校的全部工资总量构成中,职务等级工资占70%,津贴占30%。用下公式表示:

关 键 词:教师工资  合理报酬  经济转型时期  等级工资制  工资制度  国家机关  行业分类  事业单位  预算拨款  拨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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