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时期确定教师合理报酬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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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飞燕,杜学元,徐安兴.经济转型时期确定教师合理报酬初探[J].当代教育论坛,2006(7):9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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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飞燕 杜学元 徐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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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研究生 [2]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 [3]西华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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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教师报酬现状
目前我国教师工资基本执行的是93年所进行的新工资制度,较之从前有以下变革:在工资制度上与国家机关脱钩;在行业分类上,教育与科研、卫生等为第一类;在拨款方式上学校划归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全称为中小学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在一定时间内为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繁重复杂程度;实行定期升级,适当体现每年业绩差异的办法。津贴具有活工资的职能,主要体现各类人员的岗位特点、工作实绩、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异。在各学校的全部工资总量构成中,职务等级工资占70%,津贴占30%。用下公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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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工资 合理报酬 经济转型时期 等级工资制 工资制度 国家机关 行业分类 事业单位 预算拨款 拨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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