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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Seminar课堂模式建构和教学法研究
引用本文:刘代华.法学Seminar课堂模式建构和教学法研究[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2,18(4):122-124.
作者姓名:刘代华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法学Seminar教学法及其课堂教学”(项目代码:31141010701)的研究成果
摘    要:法学教育的目标通过"三中心模式"无法完成,需要以Seminar课堂模式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Seminar主要是通过教师指定专题,学生自己动手完成Seminar论文,并在Seminar课堂上与其他参与者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课堂教学模式。Seminar课堂模式适合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在Seminar课堂模式中,教师是引导者,引导学生自行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并习得各种所必须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职业技能。

关 键 词:Seminar课堂模式  能力培养  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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