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发出通知,就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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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雯.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发出通知,就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J].人民教育,1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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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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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于最近正式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是在总结1984年原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的基础上修订的。就此,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发出了《关于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就贯彻落实《规范》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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