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庭审中心主义的实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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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滨.略论庭审中心主义的实现路径[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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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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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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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刑事辨认与错误定罪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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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庭审中心主义与审判中心主义有区别,也有联系.庭审中心主义的核心是证据调查和事实认定以法庭为中心,其得以提出既有外部坏境的因素,也有诉讼内的现实动因.从我国刑事庭审方式的沿革来看,其目的也是以庭审中心主义为导向的,并基本形成了控辩对抗的格局,完善了相关配套机制.从庭审中心主义的实现路径来看,应当注重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和被告人辩护权保障的完善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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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庭审中心主义 庭审方式 直接言词原则 辩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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