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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与教育的责任
引用本文:史燕来.构建和谐社会与教育的责任[J].辽宁教育研究,2007(1):44-46.
作者姓名:史燕来
作者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吉林,长春,130051
摘    要: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要积极主动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要维护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人的问题,关键是提高人的素质,要加强和谐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动力。教育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要保持教育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点。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教育责任  教育公平  和谐教育  教育和谐
文章编号:1002-8609(2007)01-0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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