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教育的责任 |
| |
引用本文: | 史燕来.构建和谐社会与教育的责任[J].辽宁教育研究,2007(1):44-46. |
| |
作者姓名: | 史燕来 |
| |
作者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吉林,长春,130051 |
| |
摘 要: | 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要积极主动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要维护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人的问题,关键是提高人的素质,要加强和谐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动力。教育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要保持教育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点。
|
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教育责任 教育公平 和谐教育 教育和谐 |
文章编号: | 1002-8609(2007)01-0044-03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