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武术散打运动竞赛规则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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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荫生,黄晓鹏.我国武术散打运动竞赛规则问题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2,26(Z1):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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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荫生 黄晓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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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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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武术散打运动开展20多年来,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的领导和广大武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正以矫健的步伐向前迈进.从20余年来国内外各种赛事看,这项结合了踢、打、摔及边台技战术的搏击远比单纯以拳搏击的拳击、以腿搏击的跆拳道以及以摔法搏击的柔道和摔跤更实用精彩.第一部武术散打竞赛规则自1982年原国家体委制定以来,经过修改--实践--再修改--再实践的不断完善,已日趋成熟,为国内外武术同道所接受.但是,现代武术散打运动毕竟年轻,就现行的武术散打竞赛规则来看,还存在着规则本身的不完善和裁判执行规则的偏差两方面的问题,当务之急必须对现行的1998年<武术散手竞赛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对裁判执行规则中的偏差予以纠正,才能顺应现代武术散打运动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把武术散打推向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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