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完善行政审判适用地方性法规刍议——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视角
引用本文:林明民.完善行政审判适用地方性法规刍议——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视角[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4,22(2):22-27.
作者姓名:林明民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上海200042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地方性法规是审判"依据",表明法院应无条件适用地方性法规审理行政案件,不能评判其合法性。从国家法制统一来看,行政审判及其法律适用必须维护法制统一,而地方性法规的"依据"适用有悖法制统一。本文认为,法制统一既为行政审判适用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但也要求有条件地适用地方性法规。因此,有必要引入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法院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适用地方性法规,从而实现维护行政法制统一的效果。

关 键 词:地方性法规  行政审判  国家法制统一  合法性审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