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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引用本文:李凌骅,刘天虹.试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普通合伙人资格[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2):49-51.
作者姓名:李凌骅  刘天虹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合伙理论经历了千百年的洗礼,已经日臻完善趋同;具体的合伙制度设计,则因为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如何实现理论与现实经济需求的良性互动,并且吸收借鉴优秀的外国(地区)立法经验,就成了合伙制度继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以此视角来衡量我国相关立法中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资格问题,就会形成客观中肯的评’价。

关 键 词:普通合伙  合伙人资格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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