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校企双方职责 实现高职产学合作教育最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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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芹.明确校企双方职责 实现高职产学合作教育最优化[J].职业教育研究,2007(4):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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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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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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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第三批新世纪广东省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高职酒店管理校企合作和模式的创新与实践》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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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职院校产学合作教育是培养企业一线需要的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要实现培养目标,必须加强校企双边活动。履行各自在产学合作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即高职院校要根据企业所需全面提升办学与服务质量,企业则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全程参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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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院校 企业 产学合作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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