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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摘    要:中新网2009年4月6日电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第14条: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按照《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按照积极引导,择优整合,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将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

关 键 词:政策  非公有资本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出版工作室  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产业  出版生产力  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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