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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科研试验品行为定性探究
作者单位:;1.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葡萄、豆角缘何天价,莫非真的昂贵到只能用天价加以衡量?我们如何处理这类问题才能彰显公平、公正。笔者从立法原意、法理基础出发,主张此类盗窃科研试验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该行为的主体、客体符合盗窃罪的基本构成要件,这一点毋庸置疑,因而主观方面的价值认识与客观方面的数额认定,成为该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关键。2011年新的刑法修正案(八)的正式颁布和实施,笔者尝试适用新法解旧题也成为可能。

关 键 词:天价  主观认识  盗窃数额  定性  刑法修正案(八)

To Conduct Qualitative Behavior of Stealing Scientific Research Experimen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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