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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课程体系下"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矛盾与偏差
引用本文:陶波.论新课程体系下"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矛盾与偏差[J].考试周刊,2007(1):116.
作者姓名:陶波
作者单位: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社科部 河南洛阳471003
摘    要:教材内容的专业化、体系化与教学课时有限的矛盾、教学内容选择侧重点的偏差、教学方式上的“轻实践”和教学手段上的“矫枉过正”的偏差是高校新课程《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直接制约了该新课程教学宗旨的实现。

关 键 词:新课程  矛盾  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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