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课程体系下"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矛盾与偏差 |
| |
引用本文: | 陶波.论新课程体系下"法律基础"教学存在的矛盾与偏差[J].考试周刊,2007(1):116. |
| |
作者姓名: | 陶波 |
| |
作者单位: | 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社科部 河南洛阳471003 |
| |
摘 要: | 教材内容的专业化、体系化与教学课时有限的矛盾、教学内容选择侧重点的偏差、教学方式上的“轻实践”和教学手段上的“矫枉过正”的偏差是高校新课程《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直接制约了该新课程教学宗旨的实现。
|
关 键 词: | 新课程 矛盾 偏差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