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儒家文艺思想的和谐伦理内涵 |
| |
引用本文: | 陈永明.论先秦儒家文艺思想的和谐伦理内涵[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42-145. |
| |
作者姓名: | 陈永明 |
| |
作者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BZW029) |
| |
摘 要: | 先秦儒家以"人"的伦理教化为目的,初步构建了对中国文学产生深远影响的儒家诗教理论体系,其中的文艺思想和审美观念具有浓郁的和谐伦理意味。儒家和谐伦理是儒家诗教的理论基础,也是儒家文艺思想观念的审美呈现,其伦理内涵由五个方面的和谐关系构成:"畅神"、"比德"以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温柔敦厚"、"知言养气"以求人与自身的和谐;"克己复礼"、"仁者爱人"以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礼乐教化"、"以礼别异"以求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以求文与质的和谐。
|
关 键 词: | 先秦 儒家 文艺思想 和谐伦理 儒家诗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