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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教”的德育功能及其实施
引用本文:孙德旭,曲奎国,姜爱玲.“诗教”的德育功能及其实施[J].当代教育科学,1996(4).
作者姓名:孙德旭  曲奎国  姜爱玲
作者单位:烟台市牟平区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市牟平区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市牟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摘    要: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而中国历代的教育家又十分重视通过诗向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于是就有了“诗教”的说法。早在春秋时期,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对《诗》的教化意义推崇备至。他说:“诗可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自孔子以后,“诗歌”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明人伦”的重要方法一致沿用,成为我国古代教育的重要特点之一。如明朝王阳明认为:“今教童子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以诗”,强调了对儿童诗教的必要性。目前,在我国有所谓“德育危机”之说。这种危机可以说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德育内容的理念化与教条化,缺乏具体的内容与丰满的形象,这就导致学生在接受教育时感到味同嚼蜡;二是德育形式(方法)的强制性与灌输性,缺乏积极主动和生动活泼,这就导致学生在接受教育时倍感压抑,并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如何采用生动形象的内容,运用灵活有效的形式,进而全面提高德育的效果,就成为当务之急。在这里,充分地利用我国丰富的诗歌宝库,剔除古代“诗教”中的糟粕,汲取其精华,并将其发扬光大,无疑是走出“德育危机”的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之一。一、诗教的德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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