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高毒农药的“紧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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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笑.新食品安全法:高毒农药的“紧箍咒”[J].华夏星火,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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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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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服役”近5年的食品安全法完成首次修改,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共10章154条,比起现行食品安全法的10章104条,多出50条.其中对于禁止使用剧毒农药的范围在三审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这是食品安全法实施6年来,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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