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的题中应有之义——试论《解放军报》的批评性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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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声东.新闻宣传的题中应有之义——试论《解放军报》的批评性报道[J].军事记者,2001(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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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声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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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报》政工部政建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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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知落实不了为啥还要“落实”?》(去年10月28日头版头条)、《搞“花架子”何谈“主观愿望好”?》(去年10月29日一版)、《连长陈某用战士伙食费争“彩头”受处分》(去年10月31日一版)、《会议还没开何谈“圆满成功”?》(去年10月31日一版)、《别把“我有责任”变成“空头支票”》(去年11月8日一版)、《只有一个退伍兵竟派三人工作组》(去年11月29日一版)……当这些带着一定“火药味”的稿件在本报头版显位置刊登后,许多读打来电话鼓励:“好,《解放军报》的批评性报道又搞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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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放军报》 批评性报道 头版 新闻宣传 报头 伙食 稿件 明知 空头支票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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