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参商榷二题 |
| |
引用本文: | 李亮.教参商榷二题[J].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3(12). |
| |
作者姓名: | 李亮 |
| |
作者单位: | 华中师院一附中 |
| |
摘 要: | 《<五年制中学高中语文第三册>教学参考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2月第1版)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特作如下考释:一、《鲁迅的精神》分段的商榷《鲁迅的精神》这篇课文共七个自然段,《教参》认为“可分为三个部分”,即分为三个结构段,这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把第1、2自然段归结为第一部分。这样划分,一个最明显的难题出现了:第二自然段末尾不是句号,而是冒号,这个冒号怎样向学生说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