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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动产抵押的法律困境和发展空间——以《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为切入点
引用本文:叶子曦.一般动产抵押的法律困境和发展空间——以《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为切入点[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1(1):44-49.
作者姓名:叶子曦
摘    要:在我国的现实背景下,对于那些已经登记了抵押权的一般动产而言,也依旧面临着两重困境:一是我国未建立起统一的动产抵押登记公示机构,使得受让人想要查询受让物之上所负的负担显得十分困难;二是并非所有的动产都有登记簿等能够载明抵押权存在的凭证.这就使得现实中受让人可以信赖占有抵押物的抵押人权利的完整性,而不必再理会除此之外公示的...

关 键 词:动产抵押  公示效力  物上代位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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