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时间浪费请求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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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健.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时间浪费请求权研究[J].池州学院学报,2013(5):51-5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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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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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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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2SK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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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目前尚未规定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时间浪费请求权,理论界对此探讨较多,实践中有判例对旅游者的时间浪费通过违约责任的途径加以赔偿。旅游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精神享受,定期性是旅游合同的重要特征。旅行社的违约行为使得旅游者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旅游.从而导致合同目的落空。财产损害赔偿不足以保护旅游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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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合同 违约责任 时间浪费 精神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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