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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市场主体准入法律制度研究
引用本文:赵永英,李春.皖江城市带市场主体准入法律制度研究[J].池州学院学报,2013(5):46-50.
作者姓名:赵永英  李春
作者单位: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安徽合肥230000
摘    要:市场准入制度从法律角度说,是“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简称,它是指有关国家或政府用来调控、规制欲进入市场的主体或客体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由于受政府职能改革不到位、法律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皖江城市带市场主体准入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通过探析皖江城市带现行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和参照WTO的通行规则,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皖江城市带市场主体准入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 键 词:皖江城市带  市场主体  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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