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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点校本两《唐书》札记五则
引用本文:叶树仁.读点校本两《唐书》札记五则[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4).
作者姓名:叶树仁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 副研究馆员100037
摘    要:一、“苻澈”应正作“符澈”在两《唐书》中,有一处作“符澈”,即《新唐书》14/119/4306(三个数字分别表示册、卷、页,下同)白敏中传,白敏中“为符澈邠宁副使,澈卒以能政闻”.有三处作“苻澈”:《新唐书》17/177/5289韦博传,“回鹘入寇,以苻澈为河东节度使,拜博为判官”.《旧唐书》2/17下/578唐文宗纪,开成四年“六月辛亥朔,以长武城使苻澈为邠宁节度使”.《旧唐书》2/18上/590唐武宗纪,会昌二年三月,以刘沔代苻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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