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责"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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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克梅."可以免责"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J].师道,200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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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克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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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曾列出十种情况下的伤害事故学校可以免责的条款,一时成为关注热点。对学校"可以免责",笔者认为这是社会认知、法律精神对教育尊严和规律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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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规律 免责 省人大常委会 伤害事故 事故预防 人身伤害 中小学生 关注热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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