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培养有灵魂的法律实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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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少林.法学本科专业教育:培养有灵魂的法律实务人才[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15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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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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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庆师范学院法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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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实务能力分别是法学本科学生的专业灵魂和专业技能,法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应当是培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专业灵魂、以法律实务能力为专业技能的法律职业人才。法治理念培养的主渠道是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法律实务能力的提高的基本途径是强化专业实践性教学,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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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 本科专业 法治理念 实践性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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