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给贡职如郡县”补释
作者单位:
;1.河南固始慈济高级中学
摘 要:
<正>高中语文(必修1)(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选录了《战国策·燕策三》片段,题为《荆轲刺秦王》。该文有一句云:"给贡职如郡县"。教材给出的解释为:"像秦国的郡县那样贡纳赋税。给,供。"但这句话还有两个关键的字"贡""职",尤其是"职"字教材没有给出解释,这里姑且予以补释。先说"贡"字。这个字的意义较好把握。《说文·贝部》的解释是:"贡,献、功也。从贝,工声。"就是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