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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国务委员陈至立说,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为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强统筹规划,规范办学行为,逐步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关 键 词:城市政府  义务教育  地方政府  教育经费  统筹规划  均衡发展  教育学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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