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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与维护儿童权利——《儿童权利公约》与我国儿童保护事业
引用本文:宋纪连.尊重与维护儿童权利——《儿童权利公约》与我国儿童保护事业[J].师范教育,2002(Z1).
作者姓名:宋纪连
摘    要: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今天的儿童是明天社会的主人。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与命运。《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国际法上具有约束力的关于儿童权利的规定。我国于1990年8月29日在该《公约》上签字,1992年3月1日《公约》在我国生效,使我国成为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中国多年来致力于通过立法来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进而使儿童权益的保护法制化、规范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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