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民事司法与行政程序之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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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祥俊.论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民事司法与行政程序之界分[J].红领巾,2005(6):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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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祥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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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北京,10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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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程序中,如何划分行政程序(行政处理)与民事程序(民事处理)的界限,在当前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中仍是争议较大和困扰颇多的重要问题.如何处理权利冲突解决过程中民事程序与行政程序的关系,仍然存在悬而未决或者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使得进一步界定两种程序的关系成为必要.对于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究竟应纳入行政程序还是民事司法程序,抑或两种程序是否能够并行不悖,关键取决于如何界定权利冲突的法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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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权利 冲突 程序 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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