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报道不实"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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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霆昭.谁该为"报道不实"担责[J].新闻与写作,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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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霆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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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社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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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道不实"一词近来屡屡见诸报端,几乎可以获评2010年的传媒流行语了:
<"炒蒜高手买百斤金条"报道不实>
<"70%举报人遭报复"报道不实>
<三年内免谈收房产税报道不实>
<发改委称电价调整报道不实>
<合肥女教师诱奸900男生报道不实>
<西安成直辖市报道不实>
……
不实,不实!真是不一面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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