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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汉字姓名三题
引用本文:董月凯.留学生汉字姓名三题[J].现代语文,2007(3):21-23.
作者姓名:董月凯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基金项目:天津师范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摘    要: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留学生的汉字姓名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第十七条针对我国公民姓名的用字问题提出"可以保留姓氏中的异体字"①,但是在该法律条文中没有涉及外国人的汉语姓名的用字问题.此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②,当然这只是针对教学活动而言的.

关 键 词:规范汉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留学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姓名  对外汉语教学  经济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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