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前段时间,我社的记者报了一个选题,说是在一次刑法研讨会上,一位韩国学者谴责中国刑法缺少人道主义。其理由是,在中国,如果有人捡到一个孩子,抚养几天后又把孩子扔了,中国的司法机关并不会认定此人构成遗弃罪。记者说,他会后采访了这位韩国学者,了解到,在韩国,人们只要捡了孩子就必须抚养或妥善处理,否则就要被判遗弃罪。因此,他想写一篇报道,呼吁立法者尽快弥补韩国学者提出的立法疏漏。对于记者的这个选题,我有些怀疑。因为根据常识,韩国一定有自顾不暇的穷人,如果这些人捡到了孩子却无力抚养,他们怎么办?难道韩国强制这些人必须抚养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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