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与班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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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细龙.未成年人保护与班级管理[J].班主任之友,2007(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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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细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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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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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加大了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涉及面更广,规范更具体,更具操作性,学校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主要场所,班级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能否实现,学校班级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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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保护法》 班级管理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学校教育 班级教育 受教育权 涉及面 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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