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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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樑.论证(Ⅵ)[J].中学教研,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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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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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八、推理我们在第五节真值表(1982年第四期第41页)中,介绍了用真值表将论证的假设和结论都写列以后,在直观上看出一个命题的真假,确是一种极有效的方法,但是它并不能告诉人们所得到的结论是如何从假设推导出来,亦即它没有说明在推导中间的思维过程,为了弥补这一缺陷,可采用另一种处理论证的方法,这个方法是这样的:先选择一些常用的论证形式,把它们当作推理法则(或逻辑定理);然后,依据这些法则从一些已知的命题一步一步地推导出新的命题.以其它命题为基础建立一个命题的思维过程称之为推理或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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