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普法教育形式研究——以合肥地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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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润,欧元雕.青少年普法教育形式研究——以合肥地区为例[J].池州师专学报,2014(2):15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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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润 欧元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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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2]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法学系,安徽合肥23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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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合肥市司法局2012年委托项目(kjHT201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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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六五”普法新形势下,青少年作为普法工作重点人群之一。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目前在学校、家庭、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有学校普法形武比较单一,教师素质程度有限,家长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薄弱,社会大环境也有所制约。文章提出学校利用穿插教学模式进行渗透武教育.家庭改善传统的普法活动形式,社会教育通过树立正确的普法思路等,为普法工作的贯彻落实与普法形式的创新探索出一条明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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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 普法 法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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