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完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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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华.我国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完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鉴[J].闽江学院学报,2012,33(4):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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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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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闽江学院法律系,福建福州,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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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治贪官是全球所有国家的共识,其主要依据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治理腐败犯罪的最完整、最全面而又具有广泛性、创新性的国际公约,并奠定了各国打击腐败犯罪的国际法基础。我国也已基本建立反腐败法律体系,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腐败法律制度,一是要制定《反腐败法典》,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二是强化预防腐败的制度,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三是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完善惩治腐败的刑事法律;四是坚持程序正义,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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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反腐败法律制度 惩治贪官 国际刑事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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